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晕了晕了。
牧白腿脚一软,便直接鸭子坐。珠大的冷汗,顺着清俊的面颊,簌簌滚落下来。
眼神也渐渐开始迷离,漆黑的长睫轻轻一颤,好像一对蝴蝶扑棱着翅膀。
他短促的“啊”了一声,然后将目光聚集在了洞穴中,除了他之外的,唯一一个活人身上。
奚华君,奚华真君,他的师尊,苍玄风。
牧白觉得自己可以的,真要是不小心发生了点啥,吃亏的也不一定是他。
不过很快,他又狠狠摇头,在心里吐槽自己的意志不坚定,怎么可以一上来就想美事,这是不对的!
奚华冷漠开口:“衣服还不脱么?”
哦,对,不管怎么说,衣服得先脱。
牧白吸了吸鼻子,哆嗦着手开始脱衣服。
这媚|毒委实厉害的,就连最普通的衣料摩|擦,都令他难以忍受,要不是担心会给奚华留下不好的印象,他差点都要咿咿呀呀地浪|叫几声了。
但是没有。
他表面风轻云淡,镇定自若,冷艳高贵,暗地里已经嘶吼,咆哮,在阴暗的角落里爬行了。
尽量不去想象一些,有的没的画面。
不过,以他对那方面的了解,他也联想不到太多的画面,最多就是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啥的。
最大程度,就是亲嘴嘴的时候,伸个舌头。
牧白艰难地把衣服脱了,就留下了一条裤子,脱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原以为的大胸肌,没有,漂亮的八块小腹肌,还是没有。
他下意识低头,隔着最后一层布料,打量着自己的硬件,希望能让他眼前一亮。
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
≈gt; 好家伙,连个轮廓都看不清。这不纯纯扯犊子么。
笑死,啥都没有。
他都不知道,现在这种身材要怎么当攻。
瘦得跟小麻雀精一样。
这踏马得吃多少壮|阳药,才能补回来啊。
要不是奚华在旁边看着,他都想脱了裤子,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金针菇。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最后的底线。
他现在的身形看起来,就好像还没有发育好——这个不怪他,因为这具身体的年龄才刚满十七岁。
也不能说瘦不拉几,但绝对是清瘦的,很干净。
不过,腰肢倒是蛮纤细的,小腹也光滑平坦,最要紧的是,他皮肤很白。
一看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富贵公子,从小就锦衣玉食,躺在绫罗绸缎里,养出了一身娇嫩的好皮。
连胳膊肘和膝盖都是粉色的,呜呼,好羞耻。
意外失身后,为救病重的母亲,楚安安怀着身孕,被迫嫁给植物人冲喜。却不想新婚第一天,植物人老公竟离奇苏醒。所有人都等着她被扫地出门,颜面尽失的那一天,却不想,一向残暴无情的慕少却爱她护她,将她宠上天。...
...
谨以此书,献给那些在黑暗中苦苦挣扎,但仍对社会与未来抱有美好憧憬的人。本书会有你想看到的各种离奇案件,但随着凶手最后的落网,事情真的结束了吗?求收藏求推荐作者第一次开坑,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意见与建议!...
千难万难,农村最难,千苦万苦,农村最苦。小康的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李华看着脚趾露在外面的老头,心头暗下决心,不把你们搞富,我绝不离开。...
穿越到灵气复苏爆发三年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根菩提枝,能够点化万物为生灵。于是,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点化它,丢到天上,变成了一位肤白腿长的女仆小姐姐。他又找到了一辆国产99A坦克,点化它,变成了一个憨厚光头的肌肉男。他点化了战机航母核弹它们都成了妖。最后他发现自己被这帮子变态强的妖怪拥护着成为超级大佬。为什么会这样呢。沈云望着众人敬仰的目光,表面上努力保持着威严,但是心里慌得一批。我真不是大佬啊。PS这是一本伪无敌爽文。...
建元二年,汉武帝刘彻初登大宝,于霸上祭祖后折返皇宫,暂居平阳公主府。是夜,平阳公主献歌女卫子夫于刘彻,恰逢卫子夫月事,其孪生三姐卫平君替代卫子夫侍奉汉武帝。月后,卫家三娘子卫平君人间蒸发,成为卫家一桩不为外人知的千古迷案。。十四年后,卫宁穿越大汉,成为一名村民,应召入伍。他从一名瘦弱的新卒,一路杀到狼居山,立下不世之奇功。在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汉从封狼居胥到千古一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