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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现在再生气也没有用。”他的搭档查布斯比他要圆滑多了,“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半夜开溜。”斯宾厄冷笑一声,“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为什么要半夜逃走。”“不过,我觉得倒不像是逃走。”查布斯理性地说,“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带,匆匆出了家门。之前不是查过,那位班菲尔博士的手机似乎被人入侵过,我们什么都没查出来,我觉得很有可能他被胁迫了。”斯宾厄皱起了眉,他倒也没有那么固执,仔细想想也有道理,“对方到底想做什么?杀了那么多人还不够,还需要班菲尔他们做什么。”“这个就不知道了。”查布斯说。就在这时,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探员从门外走了进来,“有消息!”“什么消息?”斯宾厄马上跳了起来。“他们在这里停下来买过衣服——我们查到了他的信用卡记录,他们应该是确实是连什么行李都没带。然后,在附近的加油站,监控拍到了一张他们的照片。”照片上的沈隽和姜颜只是背影,倒是班菲尔看得很清楚,他眉头紧蹙满脸疲惫,看着状态并不怎么好。斯宾厄看了一眼查布斯,“我相信他应该是被胁迫的了。”任何逃走的人,都不可能没有半点准备,连衣服都得半路买。“所以,他们到底是要去哪儿?”查布斯走到地图旁边,仔细查看他们所在的位置,“看方向应该是去西北部。”斯宾厄若有所思,“那位被杀的贝朗格博士,是研究什么的来着?”“听说是位动物学家。”查布斯说着,将手指继续往西北部移动,“动物的话……落基山脉?”斯宾厄转过头去,吩咐那位年轻探员,“如果再有消息,赶紧告诉我们。”“是,斯宾厄先生。”查布斯拎起车钥匙,“我们也可以出发了。”这时候,沈隽三人刚从一个路边的汽车旅馆里出来,像是姜颜这种爱干净的人,其实是接受不了这种地方的,之前在路上买了个睡袋,她才能勉强能睡得着。一旁的班菲尔看着姜颜和沈隽两个女孩子跟着他一路从大都市纽约到这种偏僻的地方,几乎又要感动得眼眶湿润起来。他以前也没有那么多愁善感,只是真的碰上事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如此充沛。“班菲尔,还有多远。”恰好这时候沈隽朝他看来。班菲尔的记忆力十分优异,一般人要将别人随口说的路线记住并不算容易,贝朗格只是和他提过一次,在地图上随手划了一下而已,班菲尔却将路线记得清清楚楚。“按照地图的比例,我觉得还有一百公里左右。”姜颜皱了下眉,“往那个方向走,越走越荒凉了。”“本来也是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班菲尔感慨,“看那位凶手的穿着,应该是个极其落后的地方吧?”“美国从很久以前起,就生活着一些与世隔绝的人。”姜颜并不惊讶,“只是能够入侵你的手机,不像是与世隔绝的人有本事做出来的事。”沈隽往车的方向走,“边走边说吧。”休息了一晚三个人的精神都好得多了,上了车一路疾驰,一边做着对那小村庄的猜测。不管怎样,这样一个边陲小村庄,他们都没有任何期待。“当时贝朗格和我提起的时候态度很奇怪,只无意间提了一句,说那是一个地图上没有的村庄,带着些吹嘘的意思,却对那个村庄的情况绝口不提。”姜颜猜测,“也许只是没什么好说的?”越是走,他们发现那地方是真的很难找,如果不是有班菲尔十分靠谱的记忆力和姜颜更加靠谱的方向感,他们都不一定能找到地方。“怪不得穿成那样呢,估计还真是与世隔绝。”班菲尔抱怨说。但是,当他们真正赶到那所谓的“小村庄”外,看到掩映在树林中的一栋栋有着尖尖穹顶,哥特式的建筑时,立刻知道自己错了。这完全不像是个荒僻的小村庄!所有的房子,都建得相当漂亮精美,在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可以列为风景画的程度!“贝朗格为什么没有说起过……”班菲尔喃喃说,“这么漂亮的地方,怎么样都可以夸几句啊。”沈隽眯起了眼睛,“除非他对这里没有丝毫好感,因为这里很危险。”当然是对于贝朗格而言很危险,沈隽还没察觉到这里对她有什么格外危险的地方。姜颜却没有看向远方,“前面是个墓地。”她说。沈隽看向前方不远处修剪得像个花园的地方,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得精美漂亮,一模一样的灌木丛排布得像是迷宫一样。如果不是那涂成金色的栅栏门上挂着一块标注着“墓地”的牌子,恐怕他们都不会认为那是墓地。走近之后,会发现这道栅栏门也相当精美华丽,上面有着藤蔓一样的卷草图案,都是醒目的暗金色,从门外朝里看去,可以看到一块块整整齐齐排列的墓碑。“好奇怪……”班菲尔说,“为什么这个墓地的墓碑后面,都有一道门?”不仅仅是他,沈隽和姜颜都看到了,墓碑后方有一个斜起地面大约三十度角的方形斜坡,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是可以拉起的门。不是一个墓碑这样,是每一个都这样。“难道他们把亲人埋下去之后,还经常去墓室吗?”姜颜疑惑地说。这想想都够叫人打寒颤的。“也许是他们这里的传统?”班菲尔猜测,“毕竟有一些人因为宗教和种族的关系,会有一些奇怪的传统。”沈隽看向不远处的宁静村庄,“我们进去看看吧。”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令她意外。从这里一路开车进了村庄,这里确实并不那么现代,但也不是想象中的落后,反而有一种优雅古典的味道。沈隽打开车窗,闻到了远处飘来的面包香气。道路全是用大块的青石砖铺就,临近黄昏,街边的路灯都是很旧式的设计,慢慢一盏一盏亮了起来。两边的建筑几乎都是哥特式,尖峭精致的屋顶,装饰华丽繁复,充满艺术感。不仅如此,家家户户门前都种着漂亮的绣球花,一簇簇开得缤纷绚丽。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宁和美丽。车缓缓路过一家面包店的时候,沈隽看到了坐在里面昏昏欲睡的戴着厨师帽的老人,和橱窗里油亮诱人的面包。好似这只是一个相当正常的漂亮宁静的小镇。“看,那里有一家小旅馆。”姜颜说。说是旅馆,其实也是那样漂亮的小房子门口挂着一块写着“hotel”的牌子而已。连那牌子都是绘着玫瑰和金盏菊的背景图,五个字母更是荆棘丛一样的花体字。房子的玻璃窗透出屋内温暖的橘色灯光,一看就叫人心中舒适。“下车吧,反正也天色晚了。”沈隽率先下了车,她看了一眼寂静无人的街道,走上前去推开了门。“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一个坐在壁炉前的躺椅上打瞌睡的老太太瞬间被惊醒了。她看着大约已经六七十岁,满头白发,脸上也都是深深的皱纹,面相却很慈祥亲和,令人一见就能生出好感。“哎哟,今天又有客人到啊。”她笑着眯起了眼睛,戴上了挂在胸前的老花眼镜。这样一位老人,自然看着毫无威胁,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非常非常正常,也就和姜颜差不多高的程度,这会儿身躯微微佝偻,就更显得矮小些。姜颜看向班菲尔,很怀疑他带错了地方。不管怎样,他们都需要现在这里住一晚了。老太太自称叫安斯蒂夫人,她很快给他们煮了一锅味道不错的肉汤,配着醇厚的土豆泥,连口味挑剔的沈隽都吃了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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