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 神军大营上求推荐票(第1页)

王九在洞口放哨,说道:“土匪回来了。”外面周寇大大咧咧的带着一身凶器钻进了树洞中。片刻之后,一只三尺长的血燕悄然落在了树梢上。

宋征看了赵绡一眼,后者无声的举起了神臂弩瞄准。

噗!

血燕刚要起飞,一道流光瞬息而至将它射了个对穿,从弩箭流光中窜出来一片寒冰电芒,将它冻成了冰疙瘩,没能发出一声惨叫。

周寇走出来,伸手接住了这只血燕。这种荒兽天禽单体级别大约只有二阶,翅膀形似蝙蝠,但是边缘有三道利爪。通体血红,头像鸬鹚,长着一双无坚不摧的巨喙,边缘生着锋利的锯齿,十分危险。

它们十分狡猾,一个族群少说有数千只。但平常的时候,它们会轮流出去寻找目标,发现值得出动的猎物之后,“侦察兵”会暗中记下地点,悄悄返回将大部队引来。

周寇道:“难怪一路上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盯着我,却始终找不到什么异常,原来是这家伙。”

荆条魔树也阻挡不了天空中的眼睛。

他钻进地洞,在宋征的图上画着地形,而后标注出一个地方:“这里有一口天然的火井,间歇性的喷出狂焰,周围生活着七八种喜火的荒兽,我没敢靠近,远远看了一眼,有七阶的三尾火鸦,七阶的火山巨蜗牛,六阶的三鼻火甲兽……”

他在那个点上画了一个大圈:“总之,咱们离这里越远越好,说不定火井里还藏着更强大的荒兽。”

然后他又标注出来三个点:“这里,是一片巨竹林,每一棵竹子里面,都藏着一只五阶吸血竹虫,幸亏寇爷我机灵,差点就回不来了。”

“这里是一座巨大的山峰,高八百丈,但是千万别靠近,我远远看到了,一群黑魔蜂正在努力将山峰钻空,变成它们的巢穴。”

连宋征都忍不住哆嗦一下,在这里做了个重点标记,千万不能靠近!成群的黑魔蜂绝对是神烬山中最大的噩梦,连九阶荒兽被它们盯上了也跑不掉。

“还有这条小河,别看不算大,但是里面有一群金刚针鱼,不管什么东西下水,一瞬间就能给你钻的千疮百孔。”

宋征点了点头——地图上还剩下的部分归史乙,等他回来就能大致补全,然后就可以实行下一步的行动。

可是左等右等,却不见史乙回来了。宋征渐渐也没了镇定:“史头儿出事了。”

他想了想:“胖子你留下,土匪和赵姐跟我走。”

……

七头形体虚幻的巨狼在树根下、草丛中、泥石内不断地嗅探着。宋征之所以敢让大家独自出去探路,就是因为他知道周寇的冥魂巨狼是用天火赐下的元磁宝煞炼制的。

这让冥魂巨狼比之前的冥魂恶犬多了一种“灵魂嗅探”的能力。他们身上都洒了遮掩气味的奇药,但是灵魂留下的痕迹不会因为奇药而消失。

七头冥魂巨狼配合,很快就追踪到了史乙的踪迹。

史乙这一路上搜索做得很好,他途经了四处荒兽莽虫的栖息地,其中一群五阶迷花蚀骨蛇正在交配,喷出的毒烟将整个山谷都笼罩起来。

宋征一边追踪,一边计算着距离,忽然七头冥魂巨狼变得兴奋起来,周寇安抚着自己的宠物,朝两人打了个手势,示意快到了。

宋征微微颔首,将周天古钱按在了胸口上,双手持着巨刃陌刀慢慢朝前。

他用刀刃拨开了前面的一片草丛,三人不由得一皱眉头,因为分明是白天,可是那草丛后面却是一片黑暗,如同永夜一般!

七头冥魂巨狼到了这里显得极为恐惧,缩在周寇背后再也不肯上前,但它们向周寇传递了信息,史乙就消失在这里。

宋征咬了咬牙,当先走进去。周寇暗自咒骂了一句,也硬着头皮跟进去。赵绡在最后,并不在乎什么危险。

真正进入了这“永夜”,宋征忽然发现,自己在这里凭空具有了“夜视”的能力。他看向周围,似乎这里只是一片普通的山林,只是一切蒙上了一层“黑纱”。

冥魂巨狼立刻变得极为乖顺,甚至不敢离开周寇身边。周寇命令它们去追踪史乙的踪迹,它们浑身颤抖,什么也找不出来。周寇有些恼怒,但随即大吃一惊,七头冥魂巨狼的身躯,竟然开始飘荡起来,似乎随时可能消散!

他立刻将宠物收了起来,惊疑不定的四处看着,低声对宋征说道:“书生,这里不太对头,似乎有什么力量天生克制阴冥。”

宋征眉头皱起:“克制阴冥?”可是这一片万古永夜的感觉,应该是对阴冥天生助长才是。除非……

他也是疑惑,道:“你们进入此地之后,有没有感觉到不适?”

周寇和赵绡一起摇头,宋征也没有任何不适,甚至他还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黑暗,在神烬山中往往代表着未知、恐怖和死亡,但这里的黑暗,却让他心中莫名其妙的冒出来一个意识:黑夜行军,出其不意,追敌千里!

“这是为什么?”他正嘀咕着,忽然头顶上传来一声嘹亮的鹰鸣,一团金色的光芒,骤然出现宛如大日,将周围的黑暗驱散,可是这金光一照,宋征三人反而感到一阵阵不舒服,那金光好似一道到钢针一样扎在他们身上。

天空当中,一只庞大天禽飞扑而下。翼展六百丈,遮天蔽日。双翅之上,根根雕翎好似飞剑,双眼分阴阳,一只眼珠银白,一只眼珠纯黑,飞动之间,有阴阳玄黄之气随之而行。

宋征大吃一惊:“这是传说中的雪峰金鹰王,神烬山所有天禽之中的王霸存在,出生就被上苍眷顾,能够操纵阴阳之气。可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据说这种得天宠幸的天禽十分高傲,只会猎杀九阶的猎物!”

毫无疑问,这是一头超九阶,甚至是比肩三足蟾皇的存在。

如果这只庞大天禽冲着他们而来,根本毫无悬念,一根雕翎闪过,就足以将三人全部斩杀。

鹰鸣嘹亮,一声声的响过。每一声鹰鸣当中,都带着一股高昂奋进之意,金光随之扩张,进一步驱散了黑暗,似乎要光照大地。

热门小说推荐
郎悔

郎悔

寄居凌家的林嘉色如海棠,妍媚动人,可惜出身寒微。凌家最耀眼的探花郎,九公子凌昭知道自己绝不会娶她为妻。既然如此,为了让这女子不再乱自己的心,凌九郎快刀斩乱麻地为她挑了个夫婿,把她嫁了。林嘉回门那一日...

惊!真嫡女把快穿女配虐哭了

惊!真嫡女把快穿女配虐哭了

甜宠打脸双洁上一世,素未谋面的真千金找上门,姜长宁才知道自己假嫡女的身份。ampampbrampampgt  侯府众人也因为姜络进府对她的态度恶劣了起来。ampampbrampampgt  姜母养不熟的东西,都是你害得我的阿络吃了那么多苦!ampampbrampampgt...

营业悖论[娱乐圈]

营业悖论[娱乐圈]

1月29号开文。每晚九点日更。有实力却没能火起来的男团Kaleido,偶然因别家站姐拍下的一段机场视频走红。视频里,全团最攻的老幺裴听颂把哥哥方觉夏抵在墙...

千秋我为凰

千秋我为凰

关于千秋我为凰沈娴穿越成了一个傻子,被赶出家门毁去容貌不说,肚子里还揣了个崽!丈夫另娶新欢当日,她登门贺喜,狂打新妾脸,震慑八方客。没想到新妾处处跟她飙演技弱鸡,就凭你?也配给自己加戏?勿模仿...

穿成领主小儿子后[西幻]

穿成领主小儿子后[西幻]

已完结,请看预收我带飞修真界万人迷阵修受×恋爱脑剑修攻以下为本文文案一个寒冷的冬天,被神明抛弃的自由之地弗朗西斯迎来了领主夫妇最疼爱的小儿子。弗朗西斯的领民感恩勇武的领主和慈爱的领主夫人,纷纷取出家中最好的食物围着篝火唱起美好的颂歌。那个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柔弱的孩子会给这片荒芜的土地带来怎样惊人的改变。伊莱柯蒂斯弗朗西斯,来自异世的计算机系大学生灵魂,现年五岁,看着自己从迟来的抽卡系统中抽出的卡片陷入了沉思。别人禁咒异兽绝世神兵,他土豆甜菜建筑图纸。也不对,至少开局系统先给他搞了一条龙。好吧,别人在剑与魔法的世界屠龙寻宝,他就在剑与魔法的世界扛起锄头搞基建吧。脾气古怪的矮人大师扛起包袱风尘仆仆地赶往大陆上第一个冶炼基地,不愿与人类接触的精灵在市井间捧起柔软细腻的冰淇淋碗,吟游诗人坐在高耸的城墙上拨动琴弦高声吟唱。自由之地弗朗西斯被神明抛弃的地方他们骁勇善战,他们富饶公正无尽的冰原上绽放出紫色鸢尾巨龙的阴影拂过每一片炎热的土地自由之地弗朗西斯神明不能到达的地方它瑰丽璀璨,它温和包容赞颂自由之地弗朗西斯沉迷基建病弱魔法师受×心狠手辣美强惨半精灵攻攻受前期非常不愉快追妻火葬场有,饿狼变忠犬有,但在后期,因为攻出场较晚魔法在受的眼里是程序,受是计算机系之光受开局先抓龙,不被怀疑有特殊原因,教廷全员恶人弗朗西斯不信仰神明,我们只信仰手中的锄头和腰间的剑眼前的篝火与吟唱的魔法领地上空的夕阳与彼此的欢笑。预收我带飞修真界朝星最近遇见了一个大问题,他灵力散尽后喜提的悠闲日子一去不复返,因为一个自称抽卡系统的奇怪东西最近缠上了他。朝星不胜其烦,为了赶快让自己难得清闲的生活重回正轨,他勉强松了口。你能给我什么?灵兽灵植珍稀丹药无上秘法,应有尽有。然后从生下来到现在几百年没缺过灵兽灵植珍稀丹药无上秘法的朝星就从新手大礼包里抽出来一门大炮。在见识了它的威力又听说它在自己的同类中不过尔尔的之后,朝星沉思问道你觉得我可以用它的同类轰开飞升通道吗?修真界飞升通道堵塞已久,千年来无一人能成功飞升,连大境界之间的雷劫也更难度过,人妖魔三族为了打开通道史无前例地联合在一起,然而大能前仆后继,悉数陨落在了最后一步。直到某一天,一颗奇怪的鱼形法器直冲云霄。在巨大的爆炸声后,飞升通道不仅重新打开,甚至开到了整个修真界都能进去的地步。众人何,何方高人,恐怖如斯。高人本人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满意叉腰,不愧比大Ⅰ炮强个千儿八百倍,就是厉害。江陵一是绝云剑宗千百年来最年轻的渡劫尊者。修士们都说他仿佛丧失了七情六欲,如风如雪如剑上的寒光。谁也不曾料到当年他会孤身赴死路,只为自己天纵奇才的道侣打开一条通天道。万人迷阵修受×恋爱脑剑修攻绑定朝星后抽卡系统以泪洗面解绑前统能有看见宿主抽到正常卡片的一天吗?本文又名只有勇敢狗狗,没有追不回来的crush...

世子凶猛:这个家我败定了

世子凶猛:这个家我败定了

李长空一觉醒来穿越大乾王朝,成为武陵侯府纨绔世子。不料前身被人哄骗,足足欠下五万多两银子。好好的王侯之家,险些揭不开锅。无可奈何之下,李长空只好搞点小发明赚点银子。只是这怎么赚着赚着,就成大乾首富了?本想随便抄点诗改善一下名声,怎么抄着抄着,就成大乾文坛魁首了呢?什么?中山王要把郡主嫁给我?陛下也来凑热闹?那就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