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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苏晋庭就见到了站在不远处的美盼,他左边的眉毛挑了挑,和手机那边的人有是简单的交代了一句,挂了电话,对美盼招手,“过来,吃早餐。〔顺手推荐下新书:,大家支持哟!〕”
美盼其实刚刚都听到了,她走过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苏晋庭刚刚讲到的两个称呼——
林梅、林叔叔。
坐下来之后,苏晋庭给她倒了一杯牛奶,刚送到她的面前,就见美盼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他轻笑了一声,问:“有什么想问我的?”
美盼这是一接到了“指示”,马上就顺杆而下,“你刚刚说的,林梅……是那个写书的林梅么?”
“唔,你认识?”
美盼这下可真是激动了,把手边的牛奶杯往边上一推,兴致勃勃,“真的是那个写书的林梅,林大作家?就是那个《余年人生》的作者是不是?”
苏晋庭蹙眉,倒是有些意外的看了她一眼,“是那个没有错,不过你看过他的书?”
林叔叔的书,都是挺深沉的,又写的很现实,她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还喜欢那种类型的书?还真看不出来。
美盼点头,“当然啊,他是非常有名的作家,我很喜欢他的文字,每一个字都透着一种让人不得不去钦佩的张力。”顿了顿,才问关键的,“苏晋庭,你认识他么?我刚刚没有听错吧?你好像喊他林叔叔,是不是真的?”
她的眼睛,现在就像是在发光,一闪一闪的,却是因为别的人。
当然知道无关男女之情了,只不过苏晋庭还是得承认,自己心里不太爽。她还没有因为自己,有过这样的表情吧?好像平常对自己最多的不是投怀送抱,而是闪闪躲躲,现在倒是会因为一个写书的,这么兴趣浓郁。
他手指在咖啡杯下的骨碟边上轻轻敲了敲,眸光看向对面那个一脸期待的小女人,点头,“认识。”
“真的?”
“我有必要欺骗你么?”
“太好了!我真的好喜欢他的,我知道他人就在c市定居,但是想要见他一面太难了,主要是他很低调,只写书,又不会有什么读者见面会之类的,所以我们这些粉丝压根就见不上他。”
“嗯,所以你的意思是?”苏晋庭抿了一口咖啡,寡淡的接话。
美盼可不在意他语气是怎么样的,现在她就是一个粉丝,感觉和一个遥不可及的偶像突然有了一条可以联系的枢纽,心里高兴的不行,“我知道他前段时间有出了一本新书,没想到你和他认识,下回你给我要一个签名本吧。”
“只要签名本就够了?”苏晋庭低声问:“没有别的了?”
美盼眨了眨眼睛,很快就反应过来,不敢置信,“苏晋庭,你会带我去见林作家吗?”
她一激动,人都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看着他的眼神,也是带着期待的,苏晋庭心头一软,忽然就明白了,自己是真的栽在了她的手上,彻头彻尾。
当你所做所想,所见所闻,都只想围绕着一个女人来转,这应该就是爱情。
“你想见他也不是不行。”苏晋庭不急不缓的开口,“林叔叔和我认识也有不少年月了,我要带个他的读者见他一面,他自然不会说什么,更何况,你还是我的女人,总有一天也要见他的。”
林梅和简姨关系是不错的,所以苏晋庭这话没有讲话,有一天,必定是会见面的。
“真的?太好了!什么时候?”女孩子到底是女孩子,一提到要见偶像,永远都是兴致勃勃。
苏晋庭又是抿了一口咖啡,将杯子放在一旁,先是指了指美盼手边的那杯牛奶,说:“把那个喝完了,我再告诉你什么时候。”
没问题。
美盼拿过牛奶,一口气喝完。
苏晋庭又对她招了招手,“过来我这边,我告诉你。”
美盼这个时候真是比什么都听话,马上就屁颠屁颠跑到了男人的面前,刚刚反应过来,说个时间而已,何必要走到他的面前?男人就已经倏地伸手,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她下意识的惊呼了一声,身体就顺势跌坐在了男人的怀里。
美盼双手撑在了他的胸口,推了推,“你干什么呀……”
“不干你。”
“…………”
“宝宝,我带你去见林叔叔,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美盼今天没有把长发扎起来,黑色的青丝都披散在她的背上,男人修长的手指穿梭在中间的时候,只觉得柔软无比,就像是她这个人一样,身上没有一样,不是他喜欢,贪恋的。
“……意味着什么?”美盼心想,不就是见个她很尊重的作家么?还能怎么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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