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崇仁坊,齐王府。
永和县主李太平独坐闺房望着窗外花园里已经枯黄的草木出神。
秋日尤其是深秋总会给人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只有赵洵能够写出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样昂扬向上的诗句吧。
从见到赵洵的第一眼,李太平就觉得此子不凡。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果然不错。
赵洵无论是哪个方面都是相当的优秀。
曲江诗会,赵洵更是一鸣惊人。
李太平看在眼里,乐在心中。
可惜在那样的场合她注定无法过于明显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宗室县主的身份有的时候更像是一个禁锢。
听说自曲江诗会后赵洵便加入了书院,成为了山长的入室弟子。
这自然是极好的,在大周朝没有人不知道山长是谁,也没有人不敬重这位地位崇高无比的儒圣。
成为山长的弟子,名声和地位便都有了,起步也比寻常人要高的多。
而且李太平相信以赵洵的天资,得山长点化,很快就能悟道在修行上小有所成。
只是可惜这样赵洵就无法参加科举了。
以赵洵的文采,无法在科举上夺魁拿状元多少有些让人无奈。
但既然这是赵洵的选择,李太平自然选择尊重。
既然选择了爱一个人,自然要爱他的全部。
“县主,县主,赵明允又出新书了。”
便在李太平一人独自感怀之时,婢女环儿满心欢喜的来到了屋内。
她手中拿着一份薄薄的册子,眼眸之中满是喜悦之色。
李太平愣了一下,旋即追问道:“你方才说什么,赵洵又写新书了?是诗词集还是传奇?”
“回禀县主是传奇,赵明允又写了聊斋新篇,这次这篇叫做灵官。”
“还不快拿来。”
李太平也顾不得仪态,一把从环儿手中抢过册子,喜滋滋的展开来看。
聊斋这个系列故事她一直很喜欢看,之前赵洵每隔几日就会写一篇,随后书坊就会大肆刊印。
李太平总是最先买到看的,每一篇都爱不释手。
当然了,她最喜欢的还是那篇聂小倩。
女鬼聂小倩和书生宁采臣之间那段感人至深的恋情让人心动又心酸。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动人的故事呢?
不愧是赵洵,总能够准确的把握到人们的心理,哪怕是一个传奇写出来都如此的让人心动。
灵官篇其实并不长,李太平很快就看完了。
她仍有些觉得意犹未尽,便又再看了一遍,这才将册子小心翼翼的收好。
“县主,你如此喜欢赵明允,为何不与他明说?以县主的身份地位,能够垂爱赵明允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那赵洵又岂是一个不懂事的人,想必他巴不得能够跟县主在一起呢。”
李太平闻言面色一红微微垂首。
“这种话叫我怎么说。”
李太平喃喃道:“何况父王那里。。。”
身为宗室女,许多事情不能由着自己性子来。
齐王虽然现在默许她和赵明允走的近一些,但其实是出于笼络人才的考虑。
这一点,身为宗室女,李太平如何不知?
一觉醒来没有孟婆,睁眼看到的是漫天下个不停的雨,以及根本不属于自己的身体,那个又肥又丑陋还背着攀龙附凤的骂名,最最主要还要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这不能忍,一定不能忍。...
人生一场大梦,梦中唯我与师兄。谁能凭爱意,将师兄私有。温柔优雅清冽如雪的少年师兄vs他那每天使坏的任性小师妹师兄死于我的十六岁。师兄不是我的白月光,是除我以外的所有人的白月光。我与师...
校园到都市1夏鸢蝶走出大山那年,刚满17岁。她提着破旧的行李箱,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扎着土丑土丑的双蝎尾辫,迈进了资助人那个像公主城堡一样的家里。富贵迷人眼。但夏鸢蝶不看。她只想考个好大学,找个好...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凶猛败家子开局捡个便宜美娇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入v通告24号周三v,届时三更,感谢支持。]陈幺以前是时空管理局炮灰部的精锐员工。直到他发现了爱情的甜美。陈幺你不让我和他在一起,我就从这里跳下去。777你冷静一点。陈幺我不,我不,我就...
江小茶是天王巨星盛景的脑残黑,diss盛景成了每天日常。某一天她突然魂穿和盛景捆绑的江茶。 江小茶,全明星最讨厌盛景,没有之一啊,天要亡我,谁想和你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