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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如初的安全更重要,于是他只能把一切忧虑全闷在心里,决定就算在此期间如初喜欢上虚大师,他也要把她重新抢回来。两天后,如初出发了。离行前,大家依依不舍,还举行了饯行会,当然还是如初会钞,但那种“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感觉却极为美好,是她在现代时所感受不到的真纯和自由。那一刻,她爱上了这个时代。而天津是九河下梢之地,所以回金陵时如初还是决定顺着四通八达的运河走水路。一上船她就改了女装,把那些掩盖身材的衣服通通扔到了河里,每天价轻纱软罗,丝发高挽,摇着扇子搽药膏,与身上捂出来的痱子做斗争。唉,当男人有什么好,这么多穿越女还哭着喊着要女扮男装!只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每天连船舱也不能出,闷时就只能叫来虚海过来聊天下棋。虽然她棋艺差到人神共愤,而且棋品差到能让老胡家的列祖列宗蒙羞,但好在她是现代人,接受的知识信息比较广博,杂七杂八的本事倒有一堆。最后更是做了一幅扑克牌,天天和虚海玩“梭哈”,等人家再度技高一筹的时候,她就换新花样,这样保证赢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师妹,你玩起来的花样真是多。”眼见就要到金陵了,如初又研发出了斗兽棋,毫不客气地用小老鼠吃了虚海的一只凶猛大象。“那当然了。”她得意洋洋,“论起玩,我可以当大明朝的玩乐之祖,很多好玩的我还没教你呢。”“可惜船就要到岸了……”“那怎么样?出家人能有什么大事,你到僧录司报个道就要来我家住哦。怎么说我也是地主,当然要招待你了。再说了,两顿没荤腥,你的五脏道场受得住吗?回头再乱了你的佛心可怎么办?”如初打断虚海,倒不是她特别好客,而是整天一个人腻歪得慌,她还想让虚海师兄看看她的小庄园呢。而且,她明白虚海此来并不是真有什么正事要回金陵的僧录司办理,肯定是为了送她回来。她很承这份情,何况虚海在卫学中帮她良多,于情于理,她都要报答一下。第二回真是败给他了“阿弥陀佛,小僧是出家人,住到一户家有未出阁小姐的家里,只怕有损你的闺誉。”虚海一本正经地说,但如初太熟悉他了,所以对这话根本不信。不过她转念又想起自己的情况,不禁有点不好意思地扒拉扒拉头发道,“我哪还有什么闺誉?身为女子,没有养在深闺,反而抛头露面,不仅在家待不住,还女扮男装跑到少林寺学武,然后又到天津卫学去当教习,天天和男人混在一起。坐动膝、立摇裙、喜大笑、怒高声,刺鞋绣袜,引线绣绒完全不精通,也就厨艺还凑合,将来嫁人也要夫妻平等,休想让我将夫比天、敬重如宾。而且,我今年都二十三了,恐怕难寻佳配,说不定将来免不了利用我爹的财力抢个无权无势美男回来欺侮。你说,我还有什么闺誉可言?就算有,也让邻里街坊背地里嘲笑干净了吧?所以我也无所谓啦。”“人活自身,为何要顾及世人的眼光?”虚海平静地道,想起自己就是活给别人看的,终一生也无法畅快淋漓的随着自己的心意。这样的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倒不如像如初这样。或者喜欢她,就是因为她这份无拘无束和活力,还有天生的乐观与活泼,这些东西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几乎是他所能向往的所有。如初坏笑着瞥了虚海一眼,娇声道,“师兄这么善解人意,而且绝对算得上无权无势的美男,那不如你娶我好了,免得我去荼毒别人,也算是功德一件。所谓你不如地狱,谁入地狱嘛!”语毕,凑进了去,在虚海耳边轻佻地吹了一口气,满意地看到喜怒从不形于色的圣僧眉头一抽、眼皮乱跳,哈哈笑着跑到一边继续研究斗兽棋去了。而虚海的失态只是一瞬间的事,眨眼间就恢复了常态,那种似乎浑身笼罩圣光,就算真下了地狱也宠辱不惊的常态,让人觉得对他有任何坏想法都是一种亵渎似的。他缓缓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修长的手指稳定有力,喝茶的姿态优雅迷人,如初的淘气似乎并没影响到他,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似乎是一只一直生活在黑暗洞穴中的兔子,现在突然被扔到阳光下的草地上,那惊慌失措中还掺杂着莫名其妙喜欢的情绪,搅得他心乱如麻。此时,他望着如初兴味盎然地摆弄着棋子,感觉自己的心也被她这么摆弄着,逃不开似的。从认识她的那一天起就知道她是女人,但此时的“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了。他甚至忘记原来的胡如初是什么样子,而现在这个……在她留着一字眉、着男装,故意粗鲁的冒充男人时,已经为她心动,何况现在她变回女儿身?话说回来,他这是第一次看她穿女装。从来不知道她是那样娇柔美丽的,身段玲珑,皮肤虽然白,但不像那些进香的夫人小姐那种死鱼肚子似的白,而是白皙红润,处处透着健康和生机。她的五官算不上顶美,只是普通的漂亮,可搭配着她自然大方的妩媚、爽朗英气的笑容,就立即变得超凡脱俗。在这一点上,他不得不佩服严世蕃,因为他眼光奇准,看出如初才是绝代佳人,而那些仅仅是面容美丽的女人与之相比就索然无味了。也许他不该与她同船而归,反正他真的没什么事回金陵的僧录司,只是不放心她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而在见到她第一次着女装时,他所有的防备就都没用了。虽然他是沙门中人,但对佛经,他总是当成无聊时看的普通书册,只有在这些日子,他才明白佛经是镇静心灵的。人,在绝望的时候就会寻求宗教的帮助,原来他也是如此,并没有因为死过一次而超脱。娶她吗?他很想,可是他也真的真的不能。如果他一时的快活是建立在伤害她、甚至伤害她全家的基础上,那么他一定要拒绝。虽然刚才那句话,只是这丫头在开玩笑。既然打定了主意,日子虽然还不好过,但至少有了方向,就像他们乘坐的客船,终于到岸了。一下船,迎面就见到码头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略胖的中年男子,正满头大汗、目光期待地望着下船的旅人,身后跟着足有二、三十个家丁,在看到如初身影的一刹那,脸上立即流露出欣喜与怜爱来。“爹啊爹啊爹啊!我想死你啦!”还没走下搭板,如初就一连气地喊,同时拼命挥着手往前挤,倒不是为了给胡大海灌迷汤,是真的想念自己这个古代的父亲来着。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却莫名其妙地对胡大海产生了浓浓的父女之情,难道是因为这身体的关系?所谓血浓于水,基因决定一切嘛。“哎呀,小心脚下!别跑,看再摔着!”胡大海一边往前迎,一边忙不迭的嘱咐,胖大的身体如中流砥柱一样分开人流,待女儿真的站在眼前,居然有点不知所措,手都不知放哪里好,有心要抱抱,可女儿已经出落得花朵一样,为父的倒不能太亲近了。如初可没这些古人心思,也不顾世人目光,上前就给了胡大海一个超级大抱抱,心头不知是酸涩还是喜悦,竟然流下眼泪来。“宝贝女儿,不喜欢见到爹吗?哭什么呀。”胡大海摸摸如初的头发,“外面又晒又热,咱回家去。”说着也差点老泪纵横。唉,人老惜子,这个女儿成天往外跑,真是舍不得,每天牵肠挂肚的,可更舍不得她不高兴,于是也只好由着她。没想到她今天换了女装,真是漂亮呀,整个码头的光亮似乎全照在她身上似的,那小模样,真是长得和他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胸中满溢着幸福感,不过幸好这话他只是放在心里,倘若说出来,所有人都要呕血数升。如初如果真的长得像她,再配上那对永远也下不去的黑眼圈,那真是嫁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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