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达弗朗舍消失了几分钟,叫来几个人,先把气泵搬下来,再从铺面里拿出很多大小不一的水桶,上面写着名字,开始把三轮车上的牡蛎和海水分装到桶里。
杜尔哥男爵让仆人把行李搬到楼上并安排好,自己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达弗朗舍他们忙活。
没过多久,远处传来一阵“嘭嘭”声,一个穿着皮夹克和皮裤,带着头盔的棕色头发女人在店铺面前停下边三轮摩托。
达弗朗舍马上过去,毕恭毕敬地说:“您怎么来了,我正想等下就给您送过去呢。”
普赛克脱下头盔挂在后视镜上,下了车,走到水箱边时说:“我今天试试新车,心想你该回来了,所以顺路过来看看。”
达弗朗舍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那辆边三轮摩托,口水快流出来了。
普赛克看了一下这次运回来的牡蛎,满意地说:“不错,这次存活率有98%,看来这个方法有效。”
“拿桶来我自己选,月底再过来结账。”
“你快点把布拉尼米尔那份送去,送多点,他今天请客。”
达弗朗舍马上拿来两个镀锌的铁皮桶交给普赛克。
普赛克让人每种牡蛎捡了一些,把桶放在挎斗里就离开了。
杜尔哥男爵不认识普赛克,认为她是哪家达官贵人的家属,听起来还是达弗朗舍的熟客,就没有上去打扰人家做生意。
达弗朗舍那边很快就分完了牡蛎,给固定客户的水桶里装满海水和牡蛎,一个水箱装了小半箱各种牡蛎还接上气泵,两个水箱空了搬进铺面,剩下的牡蛎养里面。
接着他要带着三轮车车队去挨家挨户送货,杜尔哥男爵跟着看看。
车队绕了点路,达弗朗舍提着一袋牡蛎到一家异域风情的烤肉店送给老板娘,还聊了几句。
杜尔哥男爵好奇地问他:“你在追求那个姑娘?”
“没有!”达弗朗舍急忙摇头,“半个月前我被人打劫,她和男朋友正好路过,是她男朋友救了我。”
他现在还后怕,那时正拿着钱准备去阿姆斯特尔城进货,要是被抢光了,估计现在在扫大街。
“对了!”他想起一件事,“您不是说想考察农业项目嘛,老板娘的男朋友是开养鸡场的,可以去看看。”
杜尔哥男爵来这边的理由是考察学习提高领地农业收入的方法,达弗朗舍就推荐了那家养鸡场。
“刚才那位女士是谁?”杜尔哥男爵问道,“她家里有什么农业项目吗?”
他认识的本地人就一个钓鱼佬,想看看这里的农业情况还得从达弗朗舍这边的熟人打开突破口。
达弗朗舍回道:“她是韦森大公的老师,韦森科学学会的主席普赛克阁下。”
“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带了两桶牡蛎,死了大半,在港口外差点哭死。”
“那时候普赛克阁下正好路过,说那些牡蛎还不错,所以把活的都买下来了,还教我怎么怎么让更多的牡蛎活下来。”
“我又跑了一趟,这回活了一大半,生意就这么做起来了。”
杜尔哥男爵心里暗叹,这家伙真是走运,遇到贵人相助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意外失身后,为救病重的母亲,楚安安怀着身孕,被迫嫁给植物人冲喜。却不想新婚第一天,植物人老公竟离奇苏醒。所有人都等着她被扫地出门,颜面尽失的那一天,却不想,一向残暴无情的慕少却爱她护她,将她宠上天。...
...
谨以此书,献给那些在黑暗中苦苦挣扎,但仍对社会与未来抱有美好憧憬的人。本书会有你想看到的各种离奇案件,但随着凶手最后的落网,事情真的结束了吗?求收藏求推荐作者第一次开坑,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意见与建议!...
千难万难,农村最难,千苦万苦,农村最苦。小康的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李华看着脚趾露在外面的老头,心头暗下决心,不把你们搞富,我绝不离开。...
穿越到灵气复苏爆发三年的平行世界,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根菩提枝,能够点化万物为生灵。于是,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点化它,丢到天上,变成了一位肤白腿长的女仆小姐姐。他又找到了一辆国产99A坦克,点化它,变成了一个憨厚光头的肌肉男。他点化了战机航母核弹它们都成了妖。最后他发现自己被这帮子变态强的妖怪拥护着成为超级大佬。为什么会这样呢。沈云望着众人敬仰的目光,表面上努力保持着威严,但是心里慌得一批。我真不是大佬啊。PS这是一本伪无敌爽文。...
建元二年,汉武帝刘彻初登大宝,于霸上祭祖后折返皇宫,暂居平阳公主府。是夜,平阳公主献歌女卫子夫于刘彻,恰逢卫子夫月事,其孪生三姐卫平君替代卫子夫侍奉汉武帝。月后,卫家三娘子卫平君人间蒸发,成为卫家一桩不为外人知的千古迷案。。十四年后,卫宁穿越大汉,成为一名村民,应召入伍。他从一名瘦弱的新卒,一路杀到狼居山,立下不世之奇功。在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汉从封狼居胥到千古一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